前保姆因强行喂食幼童被判入狱14个月
一名托儿中心的前保姆被判14个月监禁,原因是她强行给一名幼童喂食,可能造成身体伤害。
塞申斯法庭法官马祖利亚娜·阿卜杜勒·拉希德宣布了对24岁的努尔·阿因·伊斯梅尔的判决,她在判决期间坚持认罪。刑期将于周二(9月24日)开始执行。
除了刑期外,法院还对Nor a 'in处以三年的良好行为保释金,保释金为2000令吉,并要求她在获释后完成120小时的社区服务。
被告身穿黑色连衣裙,泪流满面地拥抱在法庭上的丈夫。
6月6日,诺阿因承认故意将一名一岁零五个月大的幼儿暴露在危险环境中。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28日下午4点15分,地点是班达马可达切拉斯的一家托儿中心。
她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31(1)(a)条文,最高刑罚为5万令吉,最高监禁20年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
案件事实显示,该中心的一名老师告诉孩子的母亲,被告“安妮”在她拒绝进食后强行喂了孩子。这位老师甚至还展示了一段用手机拍摄的视频。
事发前,受害人的父亲注意到女儿鼻子上有一个小伤口,于是这对父母来到该中心,要求退还押金。
为了减轻罪行,代表Nor A 'in的律师S. Priyalatha请求法院处以罚款,而不是监禁。她解释说,她的客户最近生了一个女儿,现在两个月大,患有心脏病。
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妇,也在与甲状腺癌作斗争,目前正在布城医院和国家癌症研究所接受治疗。事发时,她已经怀孕七个月,情绪不稳定。她已经向受害者家属道歉,并保证不再犯同样的罪行。”
然而,副检察官Faelly Jeffrey Lanjungan主张严惩,强调受害者的脆弱状态,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,无法为自己辩护。
法利说:“这个孩子被送到中心是为了照顾,而不是被保姆虐待。”——马来西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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